申請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副本、補領執照
申請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副本、補領執照,應當提交下列文件:
1. 經營者簽署的《個體工商戶申請營業執照副本、補領營業執照申請書》。
2.經營者的身份證復印件。
3. 營業執照遺失的,個體工商戶經營者應當在公開發行的報刊上聲明作廢后,向登記機關提交報刊登載的公開作廢聲明,申請補領營業執照。
4.營業執照損毀的,個體工商戶經營者應當向登記機關提交本人出具的損毀證明。
5.委托代理人辦理的,還應當提交經營者簽署的《委托代理人證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
以上各項未注明提交復印件的,應當提交原件;提交復印件的,應當注明“與原件一致”并由個體工商戶經營者或者由其委托的代理人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