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業分支機構設立登記提交材料規范
合伙企業分支機構設立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個人獨資(合伙)企業分支機構登記申請書》。
2.全體合伙人簽署的設立分支機構的決定書。
3.執行事務合伙人(含委派代表)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的代理人的委托書。
4.合伙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或者營業執照副本。
5.全體合伙人委派執行分支機構事務負責人的委托書和其身份證明。
6. 經營場所證明。
7.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規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8、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需報經有關部門審批的業務的有關批準文件。
注:
1.依照《合伙企業法》、《合伙企業登記管理辦法》設立的合伙企業分支機構適用本規范。
2.申請人是指執行事務合伙人(含委派代表)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的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