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一般納稅人購入不動產分2年抵扣的,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表本期進項稅額明細(附表二)及不動產分期抵扣計算表(附表五)填報后,《本期抵扣進項稅額結構明細表》還要填報嗎?
答:不需要?!侗酒诘挚圻M項稅額結構明細表》第29欄“用于購建不動產并一次性抵扣的進項”,是指納稅人用于購建不動產時,發生的允許抵扣且不適用分期抵扣政策的進項稅額。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不動產進項稅額分期抵扣暫行辦法〉的公告》(2016年第15號)第三條規定:“納稅人2016年5月1日后購進貨物和設計服務、建筑服務,用于新建不動產,或者用于改建、擴建、修繕、裝飾不動產并增加不動產原值超過50%的,其進項稅額依照本辦法有關規定分2年從銷項稅額中抵扣。”即上述情況增加不動產原值未超過50%的,其進項稅額可一次性抵扣,這種情況需要在《本期抵扣進項稅額結構明細表》第29欄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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