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頁 財經新聞 財稅視點 招標代理 行業要聞 稅收法規 法規解讀 納稅咨詢 財稅實務 專業服務
問:我公司研發機構2017年因采購國產設備而繳納的增值稅是否可以申請退稅?
答:根據《財政部 商務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繼續執行研發機構采購設備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121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研發機構采購國產設備增值稅退稅管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5號)的規定,自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對內資研發機構采購國產設備全額退還增值稅。具體執行時間從內資研發機構取得退稅資格的次月1日起。
(來源:寧波市國家稅務局)
寧波正源財經信息網 CopyRight@ nbzy.com ALL Right Reserved.| 浙ICP備05015671號 寧波正源稅務師事務所
總訪問量:Label 當日訪問量:Labe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