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頁 財經新聞 財稅視點 招標代理 行業要聞 稅收法規 法規解讀 納稅咨詢 財稅實務 專業服務
問:根據文件規定,工業以及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可以通過增值稅發票新系統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若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只有部分月度(季度)銷售額超過標準,且不愿意領用增值稅專用發票自行開具的,可否申請稅務機關代開?
答:《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發票管理若干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45號)文件的政策解讀規定,試點納稅人可以選擇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向國稅機關申請代開。已經選擇自行開具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國稅機關不再為其代開。
( 來源:寧波市國家稅務局)
寧波正源財經信息網 CopyRight@ nbzy.com ALL Right Reserved.| 浙ICP備05015671號 寧波正源稅務師事務所
總訪問量:Label 當日訪問量:Labe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