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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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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延續小微企業增值稅政策的通知 |
| 發布時間:2017年10月20日 財稅[2017]76號 瀏覽次數: | 文字顯示:大 中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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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 為支持小微企業發展,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繼續對月銷售額2萬元(含本數)至3萬元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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